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重建、城市更新等项目中,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而建造的住房。一些人认为拆迁安置房不能办房本,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房产,其权属属于购房人合法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购房人经过购买房产,可以成为该房产的合法所有人。因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拆迁安置房也是可以办理房本的。
除此之外,针对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和土地使用权,国家也有明确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城市拆迁时,被征收人的住房或者经营场所应当予以补偿,并且还可以安排住房或者经营场所的替代安置。这也就意味着,拆迁安置房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住房,特别是拿到了相关产权的合法住房。
在办理房本的过程中,虽然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材料,但并不会因为房产类型不同而存在差异。如按照规定,购房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办理房本。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明文件也不例外。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住房,因此能够办理房本。购房人可以持有产权证明文件,作为该房产的合法证明,并依法享有其产权带来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当然,办理房本需要注意的不同住房的政策及规定,如相关税费、房屋价格等问题,需要提前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