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房本是指由国家向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发放的具有特殊含义的房产证书。该房产证书不仅代表着房屋的所有权,还代表着其所代表的房产的特殊含义和历史价值。
拆迁安置房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变革、城市建设、城市重建而对部分房屋进行拆除,并在新场所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房屋住所。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向拆迁户免费提供的住房,可以作为被拆迁户的住所。
拆迁安置房能否办理红色房本,要看它的来源。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在兑现国家或地方政府承诺的安置协议中免费提供的,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被免费安置的拆迁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红色房本。
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来源于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方式,即政府以一定的补偿金额收回被拆迁人的房屋,并以同等价值或更高价值提供新的住房,则不能办理红色房本。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相较于免费安置,其中的建筑成本已在视为拆除原址与提供新址前的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加以兑现,不再需要额外的国家赔偿。
总之,拆迁安置房能否办理红色房本,要具体根据其来源以及征收方式等因素来决定。如果属于免费安置,则可以办理红色房本,否则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