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拆迁协议书是一份合同,其目的是为了调解拆迁的相关事宜,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遗嘱是一份遗产分配的指示书,属于个人意愿的表达,与拆迁协议书的性质和目的不一样。
拆迁协议书是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依据,依据法律规定签署的合法文件。而遗嘱则是由个人自行设想和定制的一份行文,在个人死亡后才产生作用。因此,拆迁协议书和遗嘱在性质和目的上存在很大的差别,无法互相代替。
此外,拆迁协议书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法律效力,仅仅由一份协议书来完成个人遗产的分配显然是不合理的。而遗嘱则是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个人自愿确定遗产分配方案,更符合法律和正义的原则。
因此,对于任何人来说,拆迁协议书和遗嘱都应该各自独立存在,不能混淆不清。对于遗产分配问题,应该制定一个合法有效的遗嘱,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安排,使得个人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