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如果一个孩子被送养出去,其生母通常会失去抚养权。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生母没有能力或条件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抚养条件,她就不能继续担任孩子的抚养者。
但是,随着社会对于家庭与儿童权益的重视,生母有权申请回收抚养权的情况也不再罕见。如果生母可以证明她有养育孩子的能力,其生母有权申请回收抚养权。
如果生母可以证明她有养育孩子的能力,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来恢复对孩子的抚养权。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家庭调查,以确保孩子的利益不会受到伤害。如果部门审核通过,生母就可以重新担任孩子的抚养者。
生母申请回收抚养权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生母有条件、有经济能力和家庭环境支持,同时也是孩子自愿回归其生母时,她就有权利申请回收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生母还没有达到合适的条件,或者孩子不愿意回归生母底下,那么她就不应该申请回收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