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关系中,习惯上“子女归父母”是一种常见的处置方式。但是,如果两个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就可能需要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者进行司法诉讼。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考虑家庭稳定和儿童福利的利益。
协商变更抚养权是指双方当事人自主面谈,就儿童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进行变更抚养权的手续。协商变更抚养权是一种较为省时省力,双方协商自主达成的一种方式。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协商变更抚养权之前,需要确保未成年子女已经具有普通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未成年人需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参加协商会议。协商变更抚养权需要遵循法律法规,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过程等,否则无法成为法律有效的变更。
相较而言,诉讼变更抚养权则需要经由法院作出的判决才能生效。在司法诉讼过程中,需要双方提交证据,并进行诉讼程序。如果法官认为需要调解,会推荐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如无法解决,则进行主审程序,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判决执行。司法诉讼是一种沉重的手续,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但其中的法律程序严谨,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协商和诉讼各有优缺点,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作出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和发展,确保家庭的稳定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