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是一直备受关注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有一定限制的,通常是50年以上的使用权。因此,不能认为拆迁安置房具备永久产权。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设定主要是为了维护城市的规划和社会利益。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实现城市建设和社会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政策性质的安置措施。因此,在使用权和产权上存在诸多限制,不具有普通房产的自由买卖等权利。
同时,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如何使用也与不同城市有关。有些城市会有一些补贴或政策扶持,鼓励拆迁安置房屋的购房人购买产权,也可以流转经营,但要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不得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等。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受到限制,但也为公民提供了一种相对稳定的住房方案。由于永久产权对城市管理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不能期待拆迁安置房具有永久产权。而是应该将其视为一种政策性安置措施,从政策层面赋予其稳定性,为需要者提供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