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可以争夺抚养权,这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在中国,残疾人福利法中明确规定:“残疾人的抚养、教育、医疗、康复、就业、社会保障等权益应得到保障。”这也说明了残疾人在抚养方面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利,不受其残疾的影响。
当然,在争夺抚养权时,应该综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和父母的能力和条件。如果残疾人的身体状况会对孩子的抚养、教育、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则这个要件就不具备。但是,如果残疾人能够保证给孩子提供足够的爱和照顾,并且有能力照顾孩子,那么就应该优先考虑残疾人争夺抚养权的要求。
此外,有关部门在争夺抚养权时会考虑到残疾人的人权问题,以及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支持。如果有关部门在评估中发现,争夺抚养权的残疾人有能力、愿意并善意地照顾孩子,他们的要求也应该得到支持和尊重。
综上所述,残疾人在拥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利之前,是人,是家庭中的一员,是一个可以贡献和受到爱护的人。在争夺抚养权时,应该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并保护残疾人的人权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