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残疾人抚养权的分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儿童保护法》进行规定和保障的。
首先,对于由于疾病、意外事故、天生缺陷等原因导致的残疾,其抚养权应由父母共同承担。如果父母离异,抚养权应由具有监护权的父母单独承担。如果监护人未能履行责任,可以申请法院进行监护人更换,由法院指定新的监护人来承担抚养的责任。
其次,对于因犯罪行为而致残的人,其抚养权应由犯罪人承担。如果犯罪人是孩子的父母,则需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责任直至孩子成年并能够自立。
第三,对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以及个人,在残疾人就业、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给予协助,有权分享残疾人相关权益。
总之,在分配残疾人抚养权时,需要兼顾到残疾人的福祉和权益以及监护人的能力和责任,同时也需要借鉴社会力量和国家政策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