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不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道德和政治责任。因此,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应该严加打击和处理,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正常秩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最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挪用公款,其刑罚的轻重根据案情而定。因此,挪用公款160万的情况下,其判刑肯定不会轻于三年有期徒刑。
然而,仅仅是处罚挪用公款的行为是不够的,还需要从根本上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减少公款的滥用。政府和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程序监督和审批公款的使用,建立财务管理体系,防止财务管理漏洞的产生,同时严格查处任何公款挪用等违法行为,保护财物安全,提高国家和企业的形象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