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及其集体组织所占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和水域等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建筑用地,是农村居民生活的重要保障。而农村宅基地多余是否需要缴纳收费问题,则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来决定。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一部分,居民在其范围内建房时,无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出租金。因此,如果农村宅基地的面积超出了规定的标准,但居民并未进行超标建设,那么这部分土地是属于农户的所有权范围内,不需要进行任何形式的缴费。
然而,如果农村宅基地多余部分被居民非法利用或用于商业用地,那么就属于违法用地,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土地资源税、土地征收费和违法用地罚款等费用。
另外,如果农村宅基地多余部分被政府征收用于公益性建设,那么政府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分配暂行办法》规定,向农户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金。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多余部分的收费与具体情况相关。农户如果合法使用自有的农村宅基地,无需缴纳费用,但如果存在违法用地、商业用地等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