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指农村居民的住房用地,也是农村居民的重要财产之一。根据我国《宅基地条例》,宅基地具有“耕种、居住、养殖、生产和经营等用途”等多重功能,而且由于它是农民的财产,因此在宅基地小产权化方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目前,我国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
针对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关法规规定均为国家所有,一般是通过使用权来实现农民居住和生产,不具有小产权。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依法实行小产权制度,即农民持有的宅基地可以办理产权证书,最长可以达到70年的使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的小产权仅仅是对其使用权的确认,农户依然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土地管理制度下,也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不能违法改变土地的用途。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可以实现小产权,但这只是对其使用权的确认,除此之外的土地权益仍然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同时,宅基地小产权对于农民的居住和生产有着重要的意义,能够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权益,也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