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离婚程序的必要证明,证明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而离婚协议,则是离婚过程中协商达成的一项关键文件,记录了双方离婚时涉及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财产偿还、婚姻债务等具体细节。因此,即便已经具备离婚证,离婚协议也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在法律层面上,离婚协议是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前提条件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具备法律效力,才能够被法院认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就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其决定会直接影响离婚的结果。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能够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中,每一项内容都是双方认可的,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双方各自的利益和愿望,能够避免因未尽事宜而导致的纠纷。离婚协议还规定了离婚后的居住、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具体细节,使离婚双方能够在离婚后更好地展开生活。
综上所述,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证明了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而后者则是逐步解决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的文件,具有更为具体的实践意义。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对双方离婚后的生活更加有保障,也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之一,必须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