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一项必要程序,它是离婚双方所达成的一种协议或者协商,这种协议主要包含了离婚后双方关于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原则及方法,使其达成各自所愿,并且尽量减少彼此之间的矛盾和不必要的冲突。离婚证是由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后发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证明该婚姻已经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解除。
那么问题来了,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 在中国的婚姻法中,离婚的法定程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的审理后,最终发放离婚证。而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达成一致的协议书,记录离婚双方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抚育费、房产分割等离婚必要内容,并取得了法院的认可,但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不需要换离婚证。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作用和功能。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私下达成的一种协议或协商,主要起到约束各自行为的作用。而离婚证是官方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是离婚的最终证明文件。
因此,在离婚过后,如果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而且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也已经获得了法院的认可,那么就不需要再次换领新的离婚证了。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未经法院认可或者没有签署离婚协议,那么在离婚后就必须要提起诉讼,并经过法院审理后,才能获得离婚证。总之,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各自拥有自己的特殊作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