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按揭房赠予问题,是一个很常见也很复杂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合理的分配,按照各自的贡献以及婚后财产增值等因素合理确定,且必须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一致,按揭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分割、不清偿分别被一方持有或由其中一方赠予给另一方。不过要注意的是,若按揭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赠予他人或将房子划归一个人所有,需得到另一方的明确同意,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房屋权利、责任等。
此外,如果按揭房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赠予,则需要注意相关的税收问题。房产转让一般都需交纳契税、个税等税费,规定交纳方式和具体数额。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后,如果赠予方在送达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则视为赠予无效。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中的按揭房赠予问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处理,双方达成一致,注意税收和房产转移手续问题,确保赠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