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包含了离婚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内容,因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对于离婚协议中的证据,其合法性的认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要看证据的来源,若是正规的、固定格式的法律文书,如公证书或法院调解书,那么其证明力比较强,且被认为是合法的证据,并且在法庭上的证明力比较强大,可以起到确定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的效果。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所提供的证据不具有实证力,比如一些口头协议,那么这些证据所具有的力量将与提供证据的人提供证据的方式和来源有关。举例来说,在需要证明对方曾经发表过某些言辞的情况下,如果只是口头传达,那么很有可能遇到对只是协议合作不认同的情况;但如果有可以证实这些言辞的电子邮件或短信,那就会增加证明力。
最后,还要看双方对于证据的内容是否认同。如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双方都认可如何分割共同财产,那么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即可作为认可的证据。但如果离婚双方对于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互相不认可,或者有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出现,那么协议中的证据就将无效。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证据的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证据来源固定,证据内容充分可信,且双方都认可,那么这些证据可以起到合法证明的作用。但是,如果证据来源不明确,证据内容质疑,或者双方互相不认可协议内容,那么这些证据将无法承担有效证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