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将本应用于公共事务的国家资金,挪为私用的行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存在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的一种社会不良行为。而没专款专用挪用公款,是指在挪用公款的基础上,同时没有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也就是说,将不属于本项专款范围内的其他专项资金挪用到本专款中,或者将本专款使用范围以外的资金挪用到本专款中。
没专款专用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认定为贪污罪或受贿罪中的一种。这是因为国家所规定的专款专用原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财经制度,是建立在财政领域中的一种自律原则。一旦挪用了专款,将会使得原本应该用于公共事务的钱款流失,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质量。
国家对于没专款专用挪用公款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对于公职人员的处罚通常会有开除公职、降职、罚款等措施。其次,还会进行刑事处罚,被认定为贪污罪或受贿罪的人员,将会面临定罪和判刑的风险。
总之,没专款专用挪用公款是一种对国家和社会财产的侵害行为,将会影响到公共服务和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树立专款专用的意识,遵守相关的财政法规,坚决杜绝挪用公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