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婚前财产分配问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处理。根据婚姻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夫妻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后仍属于各自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婚后同居期间,婚姻双方一起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维护、装修、改建等投资,就需要根据当地的习惯和情况进行判断。一般认为,该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进行分割。
如果确实属于婚前财产,此时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达成婚前财产分配的共识。根据约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可以协商,将婚前所有的财产转为共同财产,或者协商保留各自所有财产不互相留存,这样就可以在婚后进行平等的分配了。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任何夫妻财产分配问题时,应当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无法自行解决纠纷,可以向申诉机构求助来达成公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