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是一个日益引起关注的社会问题。父母想要把拆迁安置房赠送或转交给子女,尤其是女儿,既有自身的愿望,也有一定的社会环境和传统文化背景作为支撑。但是,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合法,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思考。
首先,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拆迁补偿安置条例》中,明确规定“补偿款项和安置房屋等补偿物品应当按照家庭共有财产的原则确定所有权归属”,即拆迁安置房的归属应该视为家庭共有财产,不能单方面由一个人或几个人决定。因此,如果父母想要将拆迁安置房转让给子女,必须经过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否则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其次,女儿是否应该优先得到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权,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女性在婚姻家庭和养育子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赋予其拥有一定的财产和资源,也能增强其家庭地位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如果女儿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中优先得到了资源,可能会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情感造成影响,建议在家庭内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避免因此产生矛盾和冲突。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的归属问题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处理,女儿是否应该优先得到分配权需要在家庭内部进行沟通和协商,讲究公平、公正、合理,避免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