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应该卖不卖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在该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与意见。一方面,拆迁安置房属于公共资源,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以补偿居民因为城市化进程而被迫搬离原居地的损失。这一做法是政府对社会和居民的责任和担当,是为了把居民的合法权益转化为合法利益,并保障居民实现稳定的生活。因此,这些安置房不应该用来盈利,以免损害公共利益和居民的利益。
另一方面,拆迁安置房的持有者大多数是非富裕家庭,他们拥有这些房产是一种稳定的生活支撑,其财产权利得到完全的保障。但是,现实情况是,一些拆迁安置房在房市上存在较大的短期价值,对房主来说,出售可能是一个种可行的选择。对于那些并没有住进拆迁安置房或者不需要它们的富裕居民来说,他们可以购买这些房产作为投资或自住房产,同时,这也可以促进公平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基于以上不同的观点与利益,我们应当认识到:政府应该更好地制定拆迁安置房的政策,并加强相关的法律监管和规定,以保障拆迁安置房的权益和利益,让它们真正成为保障居民权益的公共利益,而不是成为少数人独享的利益。同时,对于那些并不需要这些房产的富裕居民,可以考虑将安置房的价值转化为其他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推进社会进步。这有可能会满足多方面的利益需求,并保证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