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价格应该根据市场价位来确定,而不应该“便宜”。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政府主导、拆迁安置房性质特殊,容易造成价格过低的情况。但是,这种做法其实是有悖于市场规律,且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也不利。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销售都需要资金和人力成本,如果过度降低安置房价格,政府投入的资金可能无法得到充分回收,甚至会造成资金浪费。此外,降低安置房价格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扰动,导致房价走低,从而影响购房者的心理预期。
其次,降低拆迁安置房价格还可能产生“利益输送”的不良后果。政府相关部门往往缺乏监管力度,容易导致房地产开发商等利益相关方依托与政府的关系获取利益,导致公共利益的流失。
因此,应该强调市场的作用,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投入更多的资金和人力,开展更加规范化的市场运作来解决拆迁安置房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监督,把合理的市场规则和标准执行到位。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救助力度,让居民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尽可能地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