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分配协议
协议双方:(拆迁小区名称)拆迁管理部门、被征收人(具体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分配方式
被征收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 分配新房:拆迁管理部门提供一套相当于被拆迁房屋面积的新房恢复被征收人居住的住房条件。
2. 收取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收取货币补偿,拆迁管理部门以市场价向被征收人支付货币补偿。
二、房屋分配流程
1. 被征收人需要先向拆迁管理部门提供完整的房产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对拆迁物业的合法权益。
2. 拆迁管理部门将评估拆迁物业的公允市场价,并将其送达给被征收人,以方便其选择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安置方法。
3.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分配新房,则拆迁管理部门将协助其进行新房购买手续,并将其指派给经过认证的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交易。
4.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收取货币补偿,则拆迁管理部门将按照市场价向其支付货币补偿,并负责将该款项存入其名下的银行账户中。
三、协议生效方式
1. 本协议为正式文件,双方均需签署并加盖印章。
2. 本协议经由被征收人和拆迁管理部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房屋分配过程中一直有效。
以上是拆迁房屋分配协议内容,双方需自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您需要签署协议请仔细查看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