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配协议不算赠予房屋。拆迁是指政府依法对城市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将原有的土地用于公共建设或重要项目用地,因而需要拆除居民住宅或其他建筑物。而拆迁分配协议是政府为弥补被拆迁人的损失,安置他们的住房问题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在这一协议中,政府会提供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或赔偿金,同时还会给予一定的安置房屋。
在拆迁分配协议中提供的安置房屋并不是赠予的,而是政府为弥补被拆迁人损失而提供的恢复被拆迁人基本生活的住房。被拆迁人在签署拆迁分配协议后,会接受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同时将拆迁房屋交由政府进行拆除,用于公共建设或重要项目用地,被拆迁人不再享有原有房屋产权,政府也不向被拆迁人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拆迁分配协议并不算是赠予房屋。被拆迁人在签署拆迁分配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协议内容,了解政府提供的各项补偿和安置政策,协商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应该遵守协议规定,积极配合政府实施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