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盖的房子是指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归属,通常是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的分配。对于离婚协议上盖的房子,其归属问题关乎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归属为一方所有,则该房子归属于该方的财产,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时,如果离婚协议已经达成并且经过了法律程序的认证,则该房子的归属问题已经解决,离婚双方都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进行处理。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可以写明该房屋的归属方案,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如果离婚双方已经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协议,协议内容在司法认证之后,协议中的房子的归属关系已经确定。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是存在争议的,则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对于房子的归属没有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在法院判决争议时,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相关证据进行判断,将房产归属于合法的权利人。
总之,离婚协议上盖的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离婚双方要认真珍惜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处理房产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