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贪污犯罪行为,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在管理、使用公款时,挪用用于非法目的或者个人用途,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这里的“数额较大”要怎样去认定呢?
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它没有规定数额大小,而是将其具体应用与宽泛应用区分开。具体应用指明了挪用公款数额的界限,即所挪用公款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罪行界限;而宽泛应用则强调:无论挪用的数额大小,只要其属于挪用行为,就应认定其已犯罪。
在具体应用中,我国对于挪用公款的数额限制,刑法规定为不少于一万元以上的公款挪用就属于犯罪行为。考虑到你所提到的挪用两万元多,依照刑法规定的这一标准,属于犯罪行为。
应该说,挪用公款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且还危及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生产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监管,厉打挪用公款犯罪,维护社会的法制秩序。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时刻警惕,遇到类似的案例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