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或者私吞国家或者集体的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以刑事制裁。对于涉及挪用公款罪的案件,是否能够撤诉取决于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公共利益犯罪,涉及到国家或者集体的利益,因此要由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来实施起诉和审判。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的构成条件不足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建议撤销案件或者不予立案。但是一旦案件由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受理,就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够撤诉。
例如,案件中涉及到情节轻微,可以不予起诉或者撤销起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此外,如果案件中的罪名不成立,也可以撤销起诉。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涉及挪用公款罪的案件往往都存在着严重影响,因此检察机关和法院都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不轻易撤诉。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被告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和经济赔偿责任。
总之,对于涉及挪用公款罪的案件,是否能够撤诉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