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盖的是公证处的章。就河南省而言,离婚协议需要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就会盖上公证处的印章。这个印章是证明离婚协议经过了合法认证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在离婚协议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会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核实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签字的真实性。只有在公证员确认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后,才会进行公证并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在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除了当事人本人外,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以证明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同时,公证处还会对离婚协议的细节部分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协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盖的是公证处的章。而公证处的印章是法律的象征,具有严谨性和正式性,在离婚协议的处理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因此,在办理离婚协议时,一定要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处理,并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公证证明的到位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