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或者职务时,将公共财产或者公共资金挪用或者转移至自己或者他人的私人账户或者其他用途。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出纳挪用公款是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规定,出纳人员是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依法合规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单位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和利益。而挪用公款则是严重违反了这一职责,给单位和公共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因此,一旦出纳挪用公款被发现,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出纳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纪的,应被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处理。此外,出纳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向单位和国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出纳人员必须时刻谨记职责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和制度,勇于发现和揭露违法违规行为,才能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平,促进单位和社会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