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所达成的协议,它是离婚后双方权利、责任、财产等方面赋予的约束力。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自愿达成,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双方必须签字并加盖印章。在离婚协议中,通常有六种约定:财产约定、子女抚养约定、探望约定、隐私保护约定、债务偿还约定和其他约定。
1.财产约定:离婚协议要包括夫妻财产分割的约定,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和股票等财产的归属。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公平、合理、公正。
2.子女抚养约定:离婚协议中必须包含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谁担任主要抚养者,如何建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交流和互信以及如何共同关心和教育子女。
3.探望约定:离婚协议还要涉及到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探望问题,包括时间、地点、探望方式和监护人等。
4.隐私保护约定:离婚协议中也应规定双方的隐私保护,包括不得公开双方个人的身份信息和在婚姻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
5.债务偿还约定:离婚协议中也要包含债务偿还问题,如果夫妻在婚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双方也要约定分担方案。
6.其他约定:离婚协议中还可以包括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例如财务协议、子女教育协议、职业发展协议等。
最后,离婚协议应该体现双方自愿、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离婚协议必须在法律真解控制的基础上,保障双方离婚后利益的平衡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