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双方达成共识,并经过正式程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一旦签署生效,就代表着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已经达成一致,离婚手续也已完备。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离婚后仍可能发生官司。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重大瑕疵,例如过失或者欺诈,就可能给官司留下空间。如一方隐瞒财产、隐瞒婚前债务等,会导致协议书失效,然后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
其次,“协议”本身就要求离婚双方的自愿性质,如果一方被迫或者利用强权等因素进行签约,就可能出现法律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该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书。
第三,在子女抚养等方面,如果离婚协议书不能保障其权益,被剥夺了生活必需品的财产、继承权、抚养子女的权利等,就可以将该纠纷提交给法院,要求重新制定协议。
最后,离婚后双方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果协议书中的分配方式不能适应现在的情况,离婚双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资产重新分配。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甄别和重新分配。
综上所述,一旦离婚协议书签署生效,就可以为离婚双方提供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不能排除一些例外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存在重大瑕疵,被迫签署协议等情况,离婚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