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法律程序上并不需要打官司,它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书,然后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最终获得法律效力。这种方式不需要夫妻双方进行较量或争斗,既避免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又能够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定的司法程序,并在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这种情况需要打官司。例如,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未能明确划分财产归属或抚养子女等问题,或者一方在协议过程中受到了威胁或欺骗等情况。这时候,法院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和确认,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夫妻达成了协议意见并签署了协议书,但如果法院审查后发现该协议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法院有权驳回该协议,要求夫妻重新协商或进行诉讼。因此,在进行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法律规定,谨慎考虑并达成合理的协议方案,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