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共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相较于不协调离婚,协议离婚具有时间、金钱和精神上的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应当到人民法院申请,但是双方自愿协议,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因此,需要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收集必要资料。夫妻双方应当准备好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书等必要材料。
第二步:到民政局进行审核。夫妻双方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并提供必要的材料。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批结果。如果双方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民政局将签发离婚证明书。
第三步:到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夫妻双方在拿到民政局签发的离婚证明书后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办理有关手续。在该手续办理完成后,离婚手续正式生效。
总之,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前往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但在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之前,双方应当坐下来好好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以便更加顺利的完成手续,逐渐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