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国家给予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用于建造住房和生产经营用房的一种承包制度,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中划出的用于建房的土地,而非所有权土地,所以宅基地房并没有像城市房产一样的产权证,但是在我国法律规定和家庭编制中有相关说明和登记记录。
首先,在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现状确认书等文件中,记录有宅基地和房屋的产权情况,记载了该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权情况以及相关权利,这也是农村居民建造宅基地房的重要证明文件。
其次,在《宅基地管理条例》和《农民房地产证》的法律规定下,宅基地的现状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经过农村集体组织管理部门审核后,给农户发放宅基地使用证,而宅基地使用证记录了该宅基地在集体土地上的使用权情况、土地用途、面积等基本信息,具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性保障作用。
最后,在家庭编制中也有宅基地房的登记和记录,家庭编制相当于一个家庭的管理账册,在此账册中有关于宅基地房的登记和记录,记录了宅基地房的建筑面积、价值等相关信息,类似于城市房产税的登记和记录。
综上可知,虽然农村宅基地房没有像城市房产一样的权属证明,但是在法律规定和家庭编制中有相关的登记记录和合法性保障,这种方式也是为了方便农村居民自建房屋,保障他们合法的房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