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职工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侵吞、骗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较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对于职工挪用公款的情况,若其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严重影响到公共财产的安全和稳定,就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贪污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但是,判处死刑是一个非常严厉的刑罚,只有在数额巨大、情节危害极大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贪污罪的相关规定,案件的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包括涉案金额、职务级别、挪用期限、挪用方式、挪用对象等因素,才会做出合适的判决。
因此,职工挪用公款虽然可能面临死刑的处罚,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重要的是让公务员与职工充分认识到,贪污行为对于国家和社会都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