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除了身心上的痛苦之外,财务问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当夫妻选择分开时,他们需要协商如何分配家具和其他财产。家具折价补偿协议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协商好要如何分割家具,并且在分割的过程中,双方要发生的经济赔偿或者折价等等方式亦在协议中达成,从而达到分配家具的目的。
下面是一份离婚家具折价补偿协议的样板:
离婚家具折价补偿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签署,为离婚过程中的家具折价补偿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家具分割:夫妻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分割共有家具:
1. 餐厅家具:橡木餐桌、6把椅子、橱柜。
由于餐厅家具的折旧程度较高,初始价格 9000 元,现实际价值为 4500 元,故妻子认可夫子选中这些家具,不再需要补偿;
2. 卧室家具:1张大床、1个衣柜、2个床头柜、2个台灯。
由于卧室家具是夫妻共同购置,因此在分配上需要双方协商处理。经过商议,夫妻双方决定由妻子保留卧室家具,但需要向夫子支付折价补偿费 4000 元。
3. 客厅家具:2个沙发、1个茶几、1个彩电。
由于客厅家具是夫子共同购置,因此在分配上需要双方协商处理。经过商议,客厅家具由夫子留存,但需要向妻子支付折价补偿费 3000 元。
第二条 折价补偿:夫妻双方同意在分割家具时为无法协商分割的家具加上折价赔偿额:
1. 妻子向夫子转让卧室家具,支付折价补偿费 4000 元;
2. 夫子向妻子转让客厅家具,支付折价补偿费 3000 元。
第三条 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参与签署:本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生效。此协议办理完毕后,夫妻双方对各自持有的家具享有完全的、自行的、合法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本协议正本双方各持一份,于签字之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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