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夫妻关系,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相对于争吵剧烈的人民法院审判离婚而言,协议离婚方式是一种比较和平、稳定和快捷的方式。那么,协议离婚民政部门会调解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协议离婚本身并不需要民政部门的调解。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受理、审核和登记离婚登记书,不会对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调解。不过,如果在离婚登记过程中发现离婚协议中存在明显不合法或不公平的条款,民政部门有权要求当事人修改协议。
其次,在离婚登记过程中,民政部门可能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咨询和指导。特别是对于子女抚养方面,民政部门经常会要求夫妻双方签订《子女抚养协议书》,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利益。此外,在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方面无法协商一致时,民政部门可以引导当事人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调解或建议申请人民法院处理。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民政部门并不会对当事人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进行调解,但在离婚登记过程中,对于出现问题或纠纷,民政部门会发挥自身职能,进行咨询、指导和引导,促进双方达成更加公平和合理的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中的关键条款,民政部门也会对其合法性和公平性进行审核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