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用于农村集体成员居住建造的土地,其产出建筑物仅限于单元住宅、农家乐及相关建筑设施。这一政策的推行,有助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那么,什么部门管农村宅基地呢?
农村宅基地的管辖层级主要有两个:县级和村级。不同层级的部门职责如下:
1.县级部门:主管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审批、监管、管理等事务。其职责主要包括:
(1)审批和颁发宅基地证。
(2)核对农村宅基地规划和建设方案,确保其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防止违章建筑。
(3)管理、监督、审核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流转等事项。
(4)发放政策性贷款和补贴,帮助农民解决住房问题。
2.村级部门:主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使用沟通、维护等事务。其职责主要包括:
(1)协助县级部门,开展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审批、批准等工作。
(2)管理农村宅基地,并组织居民使用和维护。
(3)防止和制止违章建筑的出现,并维护农村宅基地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包括乡镇、县级和村级部门。其职责划分清晰,各司其职,才能有效实现宅基地政策的落实和农村住房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