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对离婚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文件,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了离婚标的物的分配、抚养子女的责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签署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的必要步骤。然而,在离婚协议书签署的过程中,有人会有疑问:离婚协议书必须盖章吗?
其实,离婚协议书不必须加盖公章。离婚协议书作为民事活动的协议书,它只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离婚协议书需要盖章,是因为许多离婚的当事人都有一定财产,需要对财产的分配、买卖等事项进行协商。这时,印章可以有效地保证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离婚双方都采用加盖印章的方式来签署离婚协议书,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便于存档并作为证明文件进行备份。但如果离婚双方之间没有涉及到大量的财产或没有特殊情况,就可以不必盖章,只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名即可。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盖章取决于双方的协商意愿和协议内容的具体情况。如果协议内容非常简单,双方均一致同意,则不必要加盖公章。但无论是否需要盖章,离婚双方都必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和理解,并在自由、平等的情况下达成协议,以保证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后续纠纷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