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松木塘拆迁安置房不应该出售。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目的是给被拆迁的居民提供住所,作为他们的安置点,在他们原有房屋被拆迁后,临时居住的场所。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应该属于政府,是一种公共资源,而不是私人财产。如果拆迁安置房被私人收购并转手出售,就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影响居民的利益,很可能造成社会治安问题。
其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拆迁安置房是有限制转让的,不能随意出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购买用于安置的房屋的,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屋和货币补偿后继续占有原有房屋或未经批准出售,拒不腾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并清理该房屋内无正常户籍登记、个人无业无业务的人员。”
最后,我们要明确一点,松木塘拆迁安置房本身就是政府为了解决拆迁居民住房问题而兴建的公共住宅,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居民住进这里之后,依然是受到政府管理和限制的,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更不能进行出售交易。
综上所述,松木塘拆迁安置房不应该出售,政府和居民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