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对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进行约定,具有明确、具体、定向的性质,其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与是否盖章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事实上,离婚协议是否盖章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所以与盖章无关。
其次,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以下几点:一是协议是否合法,二是对协议的签署是否自愿和真实,三是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只要在这几个方面严格遵守,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
最后,盖章仍然是一种说明法律行为的证明方式,可以有效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协议内容被篡改或者重要条款被漏掉的情况。因此,虽然离婚协议不必盖章,但是盖章可以起到增强协议认定力的作用。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的盖章并不是必需,其效力取决于合法性、自愿性和符合性等要素,但在实际操作中,盖章可以增强协议的认定力,有助于各方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