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双方都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孩子的抚养,那么可以协商达成共同抚养的协议;如果一方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抚养,而另一方有能力并愿意胜任,则可以通过协商将孩子抚养权交给另一方。
孩子抚养权的确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抚养方的经济条件、抚养方的人身安全、孩子的身体健康、双方在孩子教育、生活等方面的表现等。因此,在协议离婚中,协商双方应尽可能在孩子抚养问题上达成共识,保证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中协商的孩子抚养协议不被法院认可,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判决抚养权由一方担任。因此,协商双方在制定孩子抚养协议时,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