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和合同都是管控拆迁过程中,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但是它们有着不同的作用和内容。
首先,拆迁协议是一种实施拆迁的权利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与拆迁对象达成的协议,其起草和签署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因此,拆迁协议前提是拥有行政强制措施的能力,即行政机关可在法律和法规允许范围内,对违规拒绝搬迁的拆迁对象采取强制措施。
其次,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是由各方面自行协商和签署的协议,在法律上等同于一份书面协议。合同的签署双方都互有权利和义务,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拆迁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对象、拆迁范围、补偿标准、搬迁补贴、过渡期等方面,明确了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义务及拆迁对象应遵守的规定。而合同内容则更为广泛,它不仅仅包括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还涉及到居住和利益的诸多方面,如支付方式、服务内容等等。
在实践中,拆迁协议通常是由拆迁管理机关和拆迁对象签署的,而合同则需经过双方自愿、公正、平等的协商签订。虽然两者的内容不同,但在此基础上,拆迁协议与合同都应该严格遵守其规定,在协议和合同期限内全面履行,确保拆迁过程合法,权利合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