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和合同虽然有些相似,但是在法律属性和适用范围上是有所不同的。
首先,拆迁协议是由政府和拆迁对象签订的协议,主要是为了解决拆迁引起的房屋、土地、财产等权益问题,是政府采取行政手段与个人、单位间协商解决拆迁问题的方式,具有行政性质。而合同,则一般是由个人、企业或组织之间自愿协商订立,约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合法、平等的协商结果,是合同法下的一种民事行为。
其次,拆迁协议一般具有强迫性,双方签订后必须执行。而合同则是依据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自愿订立的双方约定,无强制力,一方默认或者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拆迁协议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限于解决拆迁中产权物权等有关问题。而合同则不仅适用于拆迁,还包括了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货物买卖合同等多个领域。
总的来说,虽然拆迁协议和合同有些相似之处,但是在法律属性、强制力和适用范围等方面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在签订拆迁协议或者合同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