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前书面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商定离婚协议,但是必须经过书面形式,并且双方都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离婚前书面协议对离婚双方的权益和利益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认真地起草和执行。如果离婚前书面协议合法、公正、明确、清晰,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那么当事人可以根据协议的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且协议会被法院认可。
遗憾的是,因为离婚前协议的裁决结果一般都不会有法院裁决结果有力,所以如果当事人以双方争议的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对离婚前书面协议的“有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是否受到误导或欺骗,是否涉及法律禁止行为等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前书面协议在中国大部分的时候是有效的,但是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愿,才能受到法律上的保护。如果您打算离婚并制定协议,请一定咨询专业律师并认真起草,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