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原配偶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原配偶对孩子的照顾出现问题,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发展,因此需要修改孩子的抚养权。以下是修改抚养权的具体步骤。
1. 发起申请
需要发起申请,申请修改孩子的抚养权。这一步需要准备一份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修改抚养权的原因、具体内容以及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准备证据
修改抚养权需要证明原抚养方不适合担任抚养人,因此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监护记录、日志、通讯记录、教学记录等,一系列证明抚养方不适合担任抚养人的证据。
3. 开庭审理
申请修改抚养权后,需要等待法院的安排,无需担心时间。在开庭审理之前,建议和原抚养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成功,可以直接提交修改协议。如果未能协商成功,则需要开庭审理。
4. 审理结果
修改抚养权的决定需要由法院作出,一旦修改抚养权获得通过,将会产生一份更改抚养权的裁决书,这份裁决书成为修改抚养权的法定凭证,原抚养方即所谓的遗弃抚养方,就到了结束抚养关系的时候。
总之,修改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慎重考虑,要符合孩子的利益,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原抚养方的感受。只有合理的申请和认真的准备才能成功修改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