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或者其他依法管理、使用公共财物的人员,以超过其职权、职责范围的方式将公共财物私自据为己有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违法犯罪之一。具体而言,挪用公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违规或超标开支公款。
二、虚开或变相套取巨额公款。
三、占用、挪用公款。
四、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重要会计凭证、资料。
那么,挪用公款多久算犯罪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挪用公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构成贪污罪;如果挪用公款金额在5万至10万元,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如果挪用公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行贿罪。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施行犯罪的人员具有犯罪故意;客观方面是挪用公款行为已经完成,即依据侵吞、盗用或占用的情形网罗到公款,并非简略的举动或企图,感化到公款的削减等现实结果。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违法的人员,不论金额数量多少,都是犯罪行为。在管理公共财产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私心而侵占公共财产,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人民和社会的利益,如果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追究其责任,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