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一种土地利用方式,指农村居民以自己或祖辈的宅基地为基础,合理利用周围的自然资源,建造用于居住和生产的房屋和设施,同时也是农村居民的生计来源之一。
从法律上讲,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范畴,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并获得使用权。并且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规定了“一户一宅”,并且宅基地的面积是有限制的。
因此,农村宅基地既具有物权性质,又具有经济性质。在使用上,它是一种固定财产,可以作为农民的产权进行买卖、赠送、继承等交易。同时,农村宅基地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点,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变革,其价值也随之增加。
总之,农村宅基地虽然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但其在使用和买卖交易方面具有固定财产的性质,是农村居民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保障资产。同时,也需要注意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范使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宅基地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