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六个月抚养权的判定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从法律上来说,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分居期间,其他一方应当履行抚养、教育、保护等义务。父母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管理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裁决。”因此,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需要将抚养权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在判定抚养权时,法院需要参考以下几个因素:孩子的营养和饮食、医疗保健情况、教育和文化背景、家庭生活的稳定性等。此外,还需要考虑父母的工作和生活状况,以及是否有能力提供足够的财力和时间来照顾孩子。如果一个父母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比另一个更能满足孩子的需求,那么法院将有可能赞同他/她的抚养权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倾向给予婴儿抚养权的母亲。因为母亲对婴儿的依赖性更高,而且母亲会花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但也并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父亲得到抚养权的情况,例如母亲对孩子照顾不善或健康状况不佳等。
总之,在判定孩子六个月时的抚养权时,国家法律将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法院将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决定哪个父母可以获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