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需要,对居住区进行拆迁,为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的一种安置性住房。而商品房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房产,通常由开发商自主开发并出售。
拆迁安置房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其价格较为优惠,按照相关政府规定,一般以市场价的七、八折出售。同时,拆迁安置房的销售也有相关的规定,如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卖等。
而拆迁安置房转为商品房则是指被安置的居民将拆迁安置房改建为商品房,并进行出售。这种行为在中国并不合法,涉及违法滞纳金、罚款等问题。
从经济和政策角度来看,拆迁安置房转为商品房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意味着安置房的目的被改变,无法保障原来的被拆迁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同时,转为商品房的房价也远高于拆迁安置房价格,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社会问题。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定价和销售规定不同,且安置房转为商品房是不被允许的。政府应严格控制房地产市场,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利益和基本居住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权益意识,不参与此类非法转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