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强制征收土地、拆除房屋后为被拆迁的居民提供的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的房屋。它是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住房权益而出钱出力修建的。拆迁安置房的出现,解决了许多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但是,近年来,"拆迁安置房转商品房"的问题引起了广泛争议。很多人认为,拆迁安置房的出现是为了给被拆迁的居民提供住房保障,而不是为了让开发商获利,因此不应该将其转变为商品房。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保障被拆迁居民的住房权益而出钱出力修建的。被拆迁居民在签订安置协议的时候,早就已经同意了低价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条件。如果政府将拆迁安置房转变为商品房,就可能涉嫌违背原先的承诺,侵害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将拆迁安置房转为商品房,必然会改变房屋的性质,从而导致房屋的市场价上涨,这会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利益。如果拆迁安置房一旦被转为商品房,那么其入住的业主都是有购房资格的,这将引发楼市供需关系的变化,进而对周边楼市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拆迁安置房从政府资金中修建,如果将其转为商品房,那么开发商可以轻松获利,而政府和纳税人的钱一定程度上也将被动地转移给开发商。这无疑是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政府的公共资源。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有明确用途和目的的,它承载着政府对被拆迁居民的保障承诺,不应该被用于其他用途,更不能被转为商品房。政府应该坚持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保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