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情形之一,构成该罪的挪用公款金额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 金额较大,构成刑事责任的;
2. 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不构成刑事责任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需要挪用财物价值在三千元及以上的情况才构成犯罪;
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认定挪用公款数额标准的规定》中,对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要求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1. 单次挪用数额在3000元以上或者罪犯挪用公款的总数额达到或者超过2万元的;
2. 挪用公款的金额虽未达到3000元,但同时存在其他职务侵占罪构成情形的。
因此,在实践中,挪用公款构成犯罪需要满足金额较大的要求,具体而言是单次挪用不少于3000元或者挪用公款总额不少于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款的行为其实质是以职务之利,侵占公家财产,严重妨害国家机关的行政管理、侵害国家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公民合法权益,因此如若发现挪用公款,应立即举报或者报警,以保护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